
深水区浮标 近海浮标
深水区浮标 近海浮标设置侧面浮标时,应保证在航道同侧相邻的两座浮标或同侧相邻的浮标与岸标规定的小航行距离的相连直线内,不得有小于维护水深或揭示水深的碍航物存在。在定的条件下,也可规定某些浮标和水中灯桩小航行距离(自该标标位处起算)。
深水区浮标 近海浮标设置地点的水深,可根据各个水位时期的不同维护水深而统变。在水位上升时期,侧面浮标的设置,应在保证维护水深的前提下,适当将航道放宽。在水位下降时期,可逐步缩窄航道宽度,保持维护水深。深槽河段沿岸航道的可航范围,般为航道宽度的两倍。如果沿岸航道宽度小于两倍航道宽度时,在碍航物近航道侧设置侧面浮标,标示航道界限。在水面宽阔的河道上,沿岸航道的可航范围可以放宽,但大不过枯水河面平均宽度的三分之。洪水期,河面增宽,水深、流速增大,因此,注意标示出淹没的河岸、岛屿和其它碍航物,并及时开辟经济航道。
枯水期的深水区浮标 近海浮标配布应准确标示航道方向,注意标示浅滩航道的轮廓和揭示浅滩航道的小水深。当水位陡涨陡落时,应及时调整标位,注意岸标不得距水沫线过远、过高或被水淹没。在潮汐河段,航标的配布应当保证所揭示的航道在所规定的基准面下有足够的水深,并应注意潮流变向时浮标的回转范围。在湖泊、水库及其它宽阔水域,应在岛屿、浅滩、礁石、通航河口适当配布示位标,供船舶定位或确定航向。水网地区应着重标示河口、湖口、突出的岸嘴和弯曲的岸形,并在支河汊港处指示航行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