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岛电动葫芦维修那家强,在青岛当然找青岛力拓机械X电动葫芦,起重设备销售厂商,电动葫芦起重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1、电动葫芦设备必须经市X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鉴定检查,取得电动葫芦使用安全检验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2、各单位在进行重大设备的吊装时,必须将相应的吊装方案及作业指导书上报发电维护部,经公司批准后,方可进行吊装作业,否则,将视为违章作业予以相应考核。
3、电动葫芦设备使用必须坚持“安全X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使用、违章操作电动葫芦设备。电动葫芦设备作业人员必须经X培训和考核,取得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以从事相应工作。
4、工作人员在操作电动葫芦前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性能不正常时,应在使用前排除。
5、起吊物件应速度均匀,禁止突然制动和变换方向。
6、在进行起重作业时,每次吊重物时,在吊离地面10cm时应停车检查制动情况,确认完好后方可进行工作,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7、电动葫芦设备不允许X负荷使用或倾斜吊重及作拖拉工具使用,所有人员严禁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停留或行走。工作完毕离开工作地时应将吊物放下,将吊钩空升到规定高度,然后切断电源离开。
8、电动葫芦停用或工作完毕后,应切断该设备的电源,户外设备应停放在防雨蓬下,控制手柄应放在控制手柄箱内,手操线码放整齐,禁止随意丢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