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钢绳的使用日久,钢绳中的一部分钢丝将受到磨损或折断。钢丝绳能否继续安全使用,是由钢绳每一拧节距内钢绳的断裂数目来决定的。所谓钢丝绳的拧节距是指钢绳上螺旋线的圈数等于钢绳股数的长度。图三所示即6股钢绳每股有19根钢丝的绕拧节距。 钢丝绳的报废规定是根据使用场所、工作制度和设计安全系数来确定的
如钢绳表面有磨损或腐蚀时,其磨损或腐蚀断面面积相当于上述钢丝断裂数规定时,钢绳也应报废。 3.吊具组:吊具是起重机中的重要部件之一,必须定期检查,如果发现有下列情况出现时,吊钩或其附属零件应即报废,更换或新购零件。 (1)表面出现任何裂纹、破口或发裂(严禁焊补使用)。 (2)吊钩危险断面的磨损达到了原断面高度的10%。 (3)吊钩危险断面或尾部产生废余变形。 (4)钩尾部分退刀槽或过渡圆角附近处出现疲劳裂纹。 (5)螺母、吊钩横梁出现任何裂纹的变形。 4.滑轮:滑轮主要检查其绳槽磨损情况、轮缘有否崩裂以及有否卡住现象。 5.齿轮联轴器:主要检查其润滑、密封以及有否轴向位移等松动现象。每年不少于一次对联轴器齿轮磨损程度的检查。如出现下列情况应予更换
(1)齿根上有一处疲劳裂纹。 (2)轮齿崩裂。 (3)运行机构的联轴器,当轮齿齿厚的磨损达原齿厚的20%时。 起升机构的联轴器,轮齿齿厚的磨损达原齿厚的15%时(吊运危险品时为10%)。 6.车轮:定期对车轮部件作全面检查,并采取如下措施。 (1)当车轮轮缘磨损X过原厚度的30%或轮缘部分崩裂时,应更换车轮。 (2)两个主动车轮的工作直径在不均匀磨损后所造成的相互偏差。不得X过其公称直径的1/600。如果X过此值,应重新车光,但如果重车后车轮直径较原公称直径小10mm时,车轮应更换。 7.制动器:起升机构的制动器应每班检查,运行机构的制动器不少于2~3天检查一次。检查时应注意:制动系统各部分应有准确的动作,轴栓不可有卡阻现象。闸瓦正确地贴合在制动轮上,闸瓦的衬料应良好。闸瓦张开时在制动轮两侧的间隙应处处相等。 接通电流以检查闸瓦张开的情况,如发现不正常时,应检查电磁线圈和电气线路。 电磁线圈的工作温度不可X过85℃ 检查制动力矩。起升机构的制动器必须可靠地支持额定起重的倍。运行机构的制动器,应能及时刹住大车和小车,但也不宜调整过紧以免车轮严重打滑和引起振动和冲击。 闸瓦衬料磨损X过50%时,应即更换。制动轮表面应光洁,并定期用煤油抹布清除污物。 如制动轮工作时出烟或发生焦味,即表示闸瓦和制动轮的温度过高(制动轮温度不应X过200℃),此时必须调整闸瓦和制动轮之间的空隙并使之相等。 其调整程序如下: (Ⅰ)短冲程制动器的调整:
4.随时检查制动器电磁铁线圈有否发热现象。是否由于电磁铁的牵引过载或是制动器的工作条件与线圈的特性不符。查明后加以消除。 5.小车滑线轨上的铁锈和污物必须随时消除干净,保持导电部分接触良好。 (四)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1. 不得提升X过起重机额定起重量的重物。 2. 严禁吊运的货物在人头上越过。 3. 空中运行时,吊具位置不得低于一个人的高度。 4. 严禁用吊具组斜拉提升重物,也严禁利用起重机来拉拨埋在地下的器物。 5.不得利用电机的突然反转作为机构的制动。只有在发生极意外事件时,才允许使用这种制动方法。 6.禁止利用限位开关作为正常操作下的停电。限位开关只是在操纵设备意外不良
6.禁止利用限位开关作为正常操作下的停电。限位开关只是在操纵设备意外不良或司机操作疏忽时才让它起作用。 7.起重机在每次运转时,必须先发出警告信号。 8.在提升接近额定载荷的重物时,应先考验制动器能否刹住,以保安全。 9.驾驶人员离开操纵室时,必须将起重机开到固定停放地点,吊具不准悬吊物件,各控制手柄置在零位,切断主开关。 10.严格遵守各厂矿和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