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产品停产二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形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X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6.2.2型式检验是在出厂检验的基础上再加上X5章规定的全部检查和试验内容。 6.2.3如制造厂没有条件进行试验,则应到用户使用现场亲自作型式检验,抽试量亦近表19的规定。 6.2.4进行型式检验的起重机,应由制造厂的质量检验部门或X质量监督机构根据实际与可能进行X,应在按型式种类,起重量和跨度大小,以及工作X别等方面进行调配,使其逐渐达到全面考核。 7标志、包装、运输、储存 7.1起重机标志 7.1.1在起重机主梁跨中居外位置应设置明显的起重量吨位牌,并可另设置产品质量等X标志。在吨位牌上应标出: a.额定起重量; b.制造厂名和厂标、商标(如有时)。 7.1.2在起重机司机室内明显位置应安装起重机标牌,标牌上的内容应有: a.起重机名称;
通用桥式起重机X为普遍地用于车间内和仓库中吊运工件和货物之用。它是依靠沿厂房轨道方向的纵向移动、小车的横向移动和吊钩的升降运动来进行工作的。 本说明书所指的是一般用途通用桥式起重机和冶金用通用桥式起重机,前者主要适用于机械加工与装配车间、金属结构车间、机械维修车间、各类仓库、冶金和铸造车间的辅助吊运工作等,后者主要用于吊运赤热或熔态金属。
动)、起重量限制器、装设有不同形式(一般为重锤式和旋转式并用)的上升极限位置的双重限位器(双限位),并应控制不同的断路装置,起升高度大于20m的起重机,还应根据需要装设下降极限位置限位器。 (四)小车运行机构 小车运行机构是由电动机带动立式渐开线齿轮减速器。减速器的低速轴以集中驱动的 方式连接装在小车架上的主动车轮。电动机采用了双端出轴,轴的一端装有制动器。 (五)其它设备 1.缓冲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