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起升机构按1.1Gn加载,试验中,对每种动作应在其整个运行范围内作反复起动和制动,对悬挂着的试验载荷作空中起动时试验载荷不应出现反响动作。试验时应按该机的电动机接电持续率留有操作的间歇时间,按操作规程进行控制,且必须注意把加速度,减速度和速度限制在起重机正常工作的范围内。按其工作循环,试验时间至少应延续1h。 如果各部件能完成其功能试验,并在随后进行的目测检查中没有发现机构件有损坏,连接处也没有出现松动或损坏,则认为这项试验结果合格。 5.3.3X载的加载方法 抓斗起重机的X载,在额载试验的基础上,可采用再增加容重较大的重物(例如生铁块)的方法;电磁起重机的X载,可摘下电磁吸盘,在吊钩上直接加载。 6检验规则 6.1出厂检验 6.1.1每台起重机都应进行出厂检验,检验的内容包括除本标准X5章和X8章外的所有项目。 6.1.2起重机应在制造厂进行预装,预装时,对桥架部分司机室可不装上,对小车部分钢丝绳及取物装置可不系上,运行的车轮应架空。 6.1.3进行空运转试验,分别开动各机构,做正、反方向运转,试验的累计时间不少于5min。 6.1.4制造厂的质量检验部门按产品图样及本标准进行逐项检验,只有检验合格后才准予验收,并向用户签发《产品合格证明书》
B2.1金属结构的工作X别和起重机的工作X别相同。 B2.2起重机运行机构的工作X别一般应和起重机同X。但当用户说明其运行频繁,且运行线路特长时,电动机要选其合适的工作制。 B2.3主起升机构的X别,依表4和表5,一般起升高度时和起重机同X,加大起升高度及低速型时,电动机要选其合适的工作制。 B2.4副起升机构的工作X别一般和主起升相同,便亦可相邻两X主起升共用一个副起升,如M5和M6X共用M5X,M3和M4X共用M3X等。 B2.5小车运行机构的工作X别应比起重机低一X
通用桥式起重机X为普遍地用于车间内和仓库中吊运工件和货物之用。它是依靠沿厂房轨道方向的纵向移动、小车的横向移动和吊钩的升降运动来进行工作的。 本说明书所指的是一般用途通用桥式起重机和冶金用通用桥式起重机,前者主要适用于机械加工与装配车间、金属结构车间、机械维修车间、各类仓库、冶金和铸造车间的辅助吊运工作等,后者主要用于吊运赤热或熔态金属。
按确定的起重量、跨度和工作制度,可查阅随机附加的桥式起重机总图和小车图纸中的技术特性表和需要的外形尺寸参数。 起重量用分数表示时,分子表示主起升重量,分母表示副起升重量。 三、结构概述 整台起重机是由桥架、小车(装有起升机构和运行机构)、起重机运行机构和电气设备四大部分组成。 起升机构、小车运行机构和起重机运行机构是起重机的三个工作机构,各机构都备有单X的电动机,进行各自的驱动。 起重量5、10吨的起重机为单钩起重机,仅有一套起升机构。16/~50/10吨的起重机,则具有两个吊钩,因此有主、副两套X立的起升机构。主钩用来提升重的物件,副钩除可提升较轻的物件外,在它额定的负荷范围内也可用来协同主钩倾转或翻倒工件之用。但必须注意的是,不允许两个吊钩同时提升两个物件。两个吊钩一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