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起重机须知 ㈠ 安全技术规则 1. 使用起重机必须遵守的安全技术规则 ⑴ 应有专门人员来操纵起重机。 ⑵ 起重机侧面,必须挂上注明有起重机的X大起重量、跨度类型及制造厂的标牌。 ⑶ 起重机工作的时候,禁止任何人停留在起重机上。 ⑷ 在起重机上进行检视或修理时,起重机必须断电。 ⑸ 起重机不带负荷运行时,吊钩必须升起至少要X过一个人的高度。 ⑹ 起重机带重物运行时,重物必须升起至少要高于重物运行线路上的X高阻碍物的0.5米。 ⑺ 禁止用任何方法从起重机上抛下物品。 ⑻ 工具及备品必须贮放在专门的箱子内,禁止随便散放在大车上,以避免落下。 ⑼ 严格禁止搬运重物时在人头上越过。 ⑽ 禁止用吊钩或在吊重上运送或起升人员。 ⑾ 起升液态金属或有害液体以及重要物品时,不论重量多少,必须先稍微起升离地200—300毫米,验证动作的可靠性后再起升。 ⑿ 禁止将易燃物品(如煤油等)贮放在起重机上。 ⒀ 门吊在露天工作时,风力大于六X应停止工作。 ⒁露天起重机不工作时,必须用夹轨器、锚定器或其它方法将起重机可靠的固定好,以防风灾。 ⒂在12个月时间内,必须进行起重机的定期安全技术检查。除对起重机的一切部件进行详细的检查外,须要用试验重锤对起重机进
地。 ㈡ 司机职责 1. 熟悉起重机的用途、装备、操作方法以及保养规则。 2. 严格遵守安全技术规则。 3. 开始操作起重机时应做到: ⑴ 了解电源供电情况,是否有临时断电检修情况。 ⑵ 必须在总刀型开关断开的情况下进行起重机的检视工作,检查重要部位的连结和使用情况,对个别机构进行必要的调整。 ⑶ 在起重机上不得遗留工具或其它物品,以免在工作中造成人身事故或损坏机器设备。 ⑷ 按规定对设备的各润滑点加润滑油脂。 ⑸ 对在露天工作的起重机,应打开其固定装置如夹轨器或其它锚定器械。 在主开关接电之前,司机必须将所有控制器手柄转至零位,并将操纵室通向走台的舱口盖和端梁门关好,起重机工作时严禁桥架和大
经常检查连接和固定用的螺栓,不得产生松动现象。 6. 葫芦在运行中出现强烈的敲击声。 应重点检查主车轮轮缘与轨道间隙是否在规定允许值内,因它们的安装误差是造成葫芦跑偏的主要原因,当跑偏积累X过构件的弹性形变限度时的瞬间,车轮被迫恢复至原始位置,高速的磨擦与振动,产生敲击声。 ㈢起升机构 1.“溜钩”多是由以下几点造成: ⑴制动轮沾有油污,须用煤油清洗制动轮表面与制动垫片,待干燥后即可使用。 ⑵制动器主弹簧压力不足,应按图纸规定压缩量进行调整或按要求压缩力的大小来压缩弹簧。 ⑶制动垫片过度磨损,使铆钉与制动轮直接接触,则应更换制动垫片。 ⑷制动垫片与制动轮面的间隙过大,应尽可能地减小这个间隙,只要垫片和轮面在制动器打开时不磨擦就行。 2.安全开关失灵,多是由于开关内部构件卡滞或移位造成,在调整和使用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⑴上升极限安全开关应保证:空钩上升至吊具X上点,在断电的瞬间,距小车的相关构件不小于4倍的制动距,且不小于200mm。 ⑵每更换或串动钢丝绳后,均应重新调整安全开关。 ⑶每个班次的开始都应试用一次,以检查开关的动作可靠性。 ⑷司机不得依靠开关来代替自己的操作。 ㈣X零部件 1. 夹轨器有两种,一种是手动的,另一种是手、电动两用的(图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