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基本说明
1.国内外废旧电子电器回收处理现状
目前,电子废弃物的大量产生已经对各国产生威胁。欧洲大多数X己经建立相应的回收处理体系,并且致力于发展新的回收处理技术。特别是瑞士,是X一个实现工业化回收处理电子废弃物的X。瑞士现有已安装的电脑315万台(平均每两人一台),99%的家庭有电冰箱,96%的家庭有电视机,其中2003年共有68000吨电子垃圾,占总垃圾量的2.6%。而瑞士电子垃圾X的回收来自于SWICO和S.EN.S两个组织的X管理。前者主要管理电子产品如:电脑、电视、收音机等,后者主要管理电器产品如:洗衣机、电冰箱、烤箱等。这两个回收组织系统通过和生产者、消费者、处理厂的合作,由ARF(Advance Recycling Fee)负责回收、运输的费用。有专门的公司把不同的电子垃圾带到不同的回收系统。
日本于2001年4月在之前废旧资源的回收处理和X利用的立法基础上制定了家用电器回收法(DHARL),对废旧电视、空调、电冰箱、洗衣机等的收集、运输、回收加以规范。这四种产品占总废旧电器的80%,占总固体废弃物的2%。日本对废旧电子电器的回收义务规定为生产者或进口者。而在日本全国有两大团体进行回收处理工作,他们由东芝、胜利者、三菱、夏普、三洋等工业公司组成。每年共有60万吨的废旧电子电器被收集,送往回收处理工厂分类、拆除,有价值的材料被回收循环利用。
德国采取在X的监管下,授权X三方非赢利组织统一组织、协调和监控的运作模式。由德国联邦环境保护署(UBA)授权废旧电器登记基金会(EAR,由23个电子电器生产商和3个协会联合成立的行业非赢利性组织),履行中立的结算中心、注册机构和信息报告的职责:生产商注册:收集、计算、汇总生产商的市场份额并向UBA报告:接收由市政回收点发出的废弃电子产品提取通知,同时向生产商或XX三方发出提取通知;监督生产商对提取的废弃电子电器产品实施X处理等相关活动。市政当局公共废物管理机构负责免费收集家用废弃电子电气产品,收集费用由市政当局承担;生产商负责为公共回收点免费提供回收容器,私人家庭不再承担丢弃电子电器垃圾所付费用:运输、处理费用由生产商或进口商承担,生产商或进口商也可X自己的合约运输公司和处理公司承担。生产者负责组织和协调从市政回收点开始的电子废弃物的登记接收、从回收点到处理厂的运输事宜。根据生产商或进口商每一类产品的现有市场份额分担实际发生的废弃电子电器产品处理费用,在生产商或进口商环节由EAR负责统一收集和支付。
我国目前正处于电子废弃物高速增长期,但是我国电子废弃物回收利用的制度和技术仍处在相对较低的水平,因此我X电回收任重道远。从立法角度,X环境保护总局会同4个部门早在2006年8月发布的《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循环经济法》的草案在2008年己经出台,《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也己经亮相,有望年内出台。这使得我国废旧家电回收处理有了法律依据,向正规迈进。同时,打通废旧电子电器回收渠道,解决回收费用问题也是急需解决的问题。2005年,海尔集团和青岛新天地投资公司合资成立了青岛新天地生态循环科技有限公司,这是我国X个无害化回收利用试点示范项目。但今年年初该项目却因收不到原料而陷入“无米之炊”的困境。顺德一家家电企业认为:“废旧家电回收的成本是非常高的,谁来承担这部分费用?对于本就微利的家电企业来说根本无力承担,而且家电回收的技术也不是很成熟。”
2.从废旧电子电器中回收贵金属的方法
目前我国对电子电器废弃物处理的缺失一方面是制度不健全,另一方面回收电子电器废弃物成本高,经济效益低才是制约这个行业发展的根本原因。因此,除了制定X合理的回收处理制度,应用经济的回收工艺才能正常持续的把废旧电子电器回收产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