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钢筋混凝土房屋抗震等X的确定,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设置少量抗震墙的,框架结构,在规定的水平力作用下,底层框架部分所承担的地震倾覆力矩大于结构总地震倾覆力矩的50%时,其框架的抗震等X应按框架结构确定,抗震墙的抗震等X可与其框架的抗震等X相同。
2、裙房和主楼相连,除应按裙房本身确定抗震等X外,相关范围不应低于主楼的抗震等X;主楼结构在裙房顶板对应的相邻上下各一层应适当加强抗震结构措施。裙房与主楼分离时,应按裙房本身确定抗震等X。
3、等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部位时,地下一层的抗震等X应与上部结构相同,地下一层以下抗震构造措施的抗震等X可逐步降低一X,但不应低于四X。地下室中无上部结构部分,抗震构造措施的抗震等X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三X或者四X。
4、当甲乙类建筑按照规定提高一度确定其抗震等X而房屋的高度X过相关相应规定的上界时,应采取比一X更X的抗震构造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