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英飞拓V1910IR-28,昨日庭上,黄志光当庭陈述了此事件的来龙去脉:2008年,鸡鸣寺住持找到黄志光,称寺庙没有钱修大佛,希望黄志光帮忙找几个商人对此进行捐助。此后,黄志光和李亚鹤聊起此事,李亚鹤表示愿意捐助鸡鸣寺200万元,其中100万元以黄志光的名义捐赠。黄志光对此表示认可。
此后某天夜间,黄志光之子黄伟向李亚鹤请教“生意经”,随后李亚鹤让黄伟带回家一个纸箱,声称是土特产。黄志光一家人从未打开过那个纸箱。直至黄志光与李亚鹤准备前去鸡鸣寺捐款的前一天,李亚鹤指点黄志光,北京英飞拓V1910IR-28,要求其“将纸箱带上”。黄志光表示,当时有些猜到箱中之物,但并未打开。
X二天,当着鸡鸣寺财务的面,该纸箱被打开,内装100万元现金。北京英飞拓V1910IR-28,这100万元以黄伟的名义捐赠给鸡鸣寺。就此,黄志光及其辩护律师表示,自己并无占有这笔款项的故意,从一开始便是受人所托,款项X后也没有在自己手中,其实是做“慈善”了。
对此,公诉人当庭表示,北京英飞拓V1910IR-28,捐赠100万元属于对受贿款项的处置,不影响其受贿行为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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